媒體監督應該要有全民投入,只有在這塊土地上來自各種背景,關心不同事物的人共同監督媒體表現,才能使監督機制更加完善,也讓媒體的產製環境更健全。
【按編】在今年1月12日,新增《預算法》第62-1條規定: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並且禁止政府作置入性行銷,但是,現在的在政策宣導大多以「廣編」行之,政府置入性行銷的正以「另類」的方式悄悄進行,而此舉更明顯與預算法有所牴觸。
究~竟~什麼是「廣編特輯」?它到底有何魔力,讓政府甘冒觸法風險,寧用「廣編特輯」也不用「廣告」?民眾又怎麼看待「廣編特輯」與「廣告」之間的差別?「廣編特輯」到底有多神秘?我們帶大家一起看 下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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