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監督應該要有全民投入,只有在這塊土地上來自各種背景,關心不同事物的人共同監督媒體表現,才能使監督機制更加完善,也讓媒體的產製環境更健全。
公視董事應自律 拒絕出席競選活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 20101003
日前台北市郝龍斌競選辦公室舉行競選logo發表記者會,除公佈競選標誌、宣佈任內文化、藝術政績外,並邀請國內藝術界與文化界人土參與座談,其中包括公視董事林谷芳教授。
林谷芳教授雖為佛光大學藝術學研究所所長,長期關心國內文化與藝術發展,但作為公共電視董事應遵守相關規範,出席候選人造勢活動已屬不當,並有違反公視法第十三條「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之嫌。
我們對此表示遺憾,作為公共媒體董事不僅應遵守法律,更應拒絕政黨選舉活動,維護公視獨立自主,我們也呼籲公視董事會應主動對外說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