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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速修正公視法 徹底解決人事與治理紛爭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共同聲明

 

監察院於日前針對新聞局在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事提審過程缺失,以及有關董事會合法員額之認定前後矛盾,提出糾正案。基於我國公視運作存在之許多問題亟待解決,我們首先肯定監察院就公視相關問題進行瞭解調查,並提出處置之積極作為。

 



不過,雖然監察院所糾正之兩項缺失,新聞局確有值得檢討改進之處,但我們認為,本案更重要的關鍵毋寧是監察院所指出新聞局「早應辦理《公共電視法》之修正以符公共廣電集團運營之需要,卻遲未辦理」之疏失,應該獲得各界重視!因為事實上,無論是本案所指前兩項缺失,或是我國公共電視目前面臨之其他問題,以及未來之發展,均需透過修法方能徹底解決。

 



我們認為,缺乏公共媒體發展政策與怠忽配套修法措施,正是過去三年來歷屆新聞局長和整個行政部門的最大缺失,亦是當前新聞局與行政、立法兩院在媒體事務方面的最急迫任務!因此,我們對行政院新聞局提出下列三點呼籲: 


 

一、監察院所指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增聘程序之缺失,以及新聞局有關公視董事會運作最低員額之認定標準前後不一,是目前公視運作困境的原因之一,有必要檢討改正。另一方面,對於目前公視內部治理之相關爭議,新聞局也應儘速協調公視董事會,儘速釐清問題、並向內部員工及社會各界提出解決方案之構想。

 



二、我們必須強調,要能徹底解決上述之程序與治理問題,讓公視運作步上正軌,早日實現集團化之正面效益,其根本之道仍在於法規制度之建立。據我們瞭解,新聞局近日已向行政院提出公視法修法版本。包括公視董事會、行政院,與立法院等相關單位,應以在最短時間內通過公視法修正案為最高目標,勿再延宕我國公共媒體與公民傳播權益之發展進程。 



 

三、長期以來,政府缺乏一套具前瞻性的媒體政策,加以近年新聞局及文建會之相關部會缺乏協調、且政務官三日京兆更換頻仍,致使公廣集團之修法等制度發展無法健全、台灣影視產業日趨萎縮。因此我們進一步要求,政府主管機關應儘速就發展我國影視文化產業、提升觀眾傳播權益,召開「媒體政策國是會議」,以建構一套具有前瞻性及延續性之媒體政策。

 

附錄:2009年以來,媒改社對增聘公視董事及公視治理問題相關爭議之聲明

1.針對近來公視董事會相關爭議,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開聲明

 

2.籲公視新董事會與經理團隊 共同致力公廣集團之發展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共同聲明

 

3.增聘公視董事審查應公開 並尊重公視獨立精神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共同聲明 2009.07.31

 

4.公視問題不在董事人數 公視政策要有更高視野媒改社、媒觀共同聲明 20090612


 

5.我們對於公共廣電的主張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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