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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102年度上半年評選結果發表記者會新聞稿

電視節目有分級,兒童節目有分齡
102年度上半年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結果發表記者會
 
    為鼓勵兒童電視節目製播業者提升其節目品質,以及提供兒童更好的收視環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評選獲獎名單已出爐,將於7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點,假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一樓大廳舉行評選結果發表記者會。
 
    NCC與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希望藉由推廣「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讓家長能依照此標章為兒童挑選合適的電視節目,保衛兒童通訊傳播權益、維護兒童健全發展。同時藉由頒獎活動,肯定節目製作單位的努力付出,並透過兒童嘉賓的掌聲,讓製作單位更加明白電視節目對「兒童健全成長」背負的責任,繼續用心製作、提供高品質節目,為兒童未來共盡心力。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以2-6歲、7-9歲、10-12歲及7-12歲為年齡分層,區分適合其年齡層的兒童節目。主要目的是希望電視節目業者在製作節目時,能有模範參考,使其製播的節目更為優質,讓孩童之收視環境品質有所提升;同時,家長也可參考此「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來為孩童收看電視之節目作把關。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每半年評選一次,主要針對新播或新製且持續播出超過一季或一季以上之兒童節目(觀看年齡層設定在12歲以下),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NGO組織工作者等四大領域擔任評審共同參加評選作業,其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孩童觀賞之兒童電視節目將給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
 
    在評選結果報告書完成後,媒觀將製作「適齡兒童電視節目」之節目單,供民眾免費索取,作為父母、兒童選擇收視之參考。本評選之詳細資料請見活動網站:http://tw.events.uschoolnet.com/2013_mediawatc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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