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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09節目預告:空中讀書會:《偷窺狂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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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製作~
知性的、愉悅的、分享的,和你我有關的媒體評論介紹,時事分析,都在這裡~
每週五晚上六點十分到七點,就在[url=http://www.ner.gov.tw/]教育電台[/url]FM 101.7(台北)現場播出。

[b]本週主題:空中讀書會:[url=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22555]《偷窺狂的國家》[/url][/b]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萱萱

還有媒體大小事單元,歡迎大家在節目中Call-in進來(02-23888985),與全國聽眾分享您的媒體使用經驗哦~[/size]
[b]內容報報[/b]
[size=small]你發現了嗎?我們的生活正逐漸被攝影機的鏡頭包圍了。除了街頭巷尾的監視器,還有媒體狗仔隊的照相機。不只藝人明星、政治人物受到觀注,連一般人在路上發生的糗事,如果不小心被媒體或鄰里監視器拍到,隨時有可能上了全國性的媒體,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很多時候,媒體會說在公開場合發生的事,都可以是新聞媒體報導的對象,而「觀眾知的權利」應該被滿足。有一陣子,在知名綜藝節目製作人沈玉琳的操作下,由台視製播的《台灣紅不讓》,甚至在路上捉弄路人,然後將路人驚慌失色的過程全部錄下,拿來「娛樂觀眾」。後來該節目因為受到太多人抗議,甚至勞動新聞局罰款並勒令停播,終於下了台。

像媒體這樣子做,到底合不合適呢?所謂「言論自由」、「觀眾知的權利」,究竟能不能當成媒體侵犯他人隱私的無限上綱的藉口呢?然而,雖然我們都會厭惡被偷拍,但是對於偷拍別人的材料,我們卻不由自主地會想要看。

[url=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22555]《偷窺狂的國家》[/url],就是一本討論媒體步步進逼,把每個人的生活都變成娛樂內容的現象的好書。是由美國賓州大學通訊法律助理教授[url=http://www.psu.edu/dept/comm/faculty/calvert.html]Clay Calvert[/url]所著。主要是從法律的觀點,搜集許多美國媒體因為偷拍而吃上官司的法界判例,來說明隱私權與言論自由間的爭議。

你也讀了吧?!禮拜五傍晚別忘了收聽節目,一起來分享讀書經驗哦~~[/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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