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立報]非購物台 劇作家不要廣告入劇本

美國劇作家協會認為電視節目的置入性行銷嚴重 危害視聽大眾權益 呼籲訂定規則管制節目中的廣告

【編譯於家寧整理報導】根據英國衛報報導,好萊塢的劇作家和演員正呼籲,訂定規則來管制電視節目的置入性行銷。

在美國,由於傳統廣告帶來的收益日漸減少,把商品放進電視節目以滿足廣告客戶的「置入性行銷」,變得相當猖獗。

這種廣告手法在真人秀類型的節目裡最為常見,如前陣子在台灣也有播出的「鐵拳新人王」(The Contender),去年一整年的節目中就有7千5百個例子。

這種情形在戲劇節目裡也可以見到。在今年播出的一集『慾望師奶』裡,主角之一在找到模特兒的工作後,就買了別克新款的LaCrosse轎車,並且急忙在購物中心裡向朋友們炫耀,同一集還播出兩次別克新車的廣告。

「我們從第一手的經驗知道,每當一個節目背後換上另一個廣告客戶時,節目的情節就會縮水走樣,」美國劇作家協會(Writers Guild of Ameri-ca,簡稱WGA)表示。「我們這些人總是被迫要多花上好多時間,絞盡腦汁去想究竟要怎麼把那罐汽水編進故事情節裡,好讓它在完結篇前再出現8次。」

「重要的廣告客戶像是百事可樂或是Home Depot(美國知名家用品零售連鎖店)幾乎完全不受控制」,WGA表示。「他們不惜一切要把自家的品牌商標放在所有的電視節目裡。這些廣告惡魔正在把我們最喜愛的電視節目變成低級的廣告商品秀。」

WGA要求每個節目前都應該有一份聲明,列出每一件置入節目中的商品,視聽大眾才不會「被隱而不顯的廣告手法所操弄。」支持WGA立場的美國影視演員協會(Screen Actors Guild)會長艾倫.羅森伯格表示,「正如同在廣告裡消費者有權被告知事實,當節目裡有廣告成分時,消費者也應該享有同等權利。」

本文來源:[urrl=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12/06/05F12051/index.html]台灣立報[/url]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