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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應高度自律 保障記者勞動權:我們對於監獄受刑人持槍挾持事件的看法

媒體應高度自律 保障記者勞動權
我們對於監獄受刑人持槍挾持事件的看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聯合聲明
 
  昨日(11日)所發生的高雄大寮監獄受刑人持槍挾持事件,我們對於本事件表示遺憾外,同時我們也針對部分電子媒體以空拍方式取得影像畫面的手法與媒體採訪過程表達以下嚴正的抗議與呼籲。
 
一、媒體應高度自律,確保事件當事人安全。雖然在本次事件中「無線衛星廣播電視公會」隨即啟動自律機制,然而仍有部分電子媒體企圖以空拍方式取得畫面,此項作法對此我們表達強烈譴責。我們認為此項作為不但無助新聞資訊流通,更刺激到嫌犯心理狀態,也對人質安全造成危害,同時,過度揭示事件現場資訊,除了暴露警力佈署與事件地點相關資訊,更使人質救援產生困難,而此無非是白曉燕案當時的翻版,我們希望媒體同業應記取教訓,莫讓遺憾重演。
 
二、保障媒體勞動權,確保採訪記者人身安全。本次事件我們除了看到記者突破封鎖線進行採訪報導外,同時,更沒有防彈衣與相關安全配備,除了記者突破封鎖線涉及到媒體自律外,對於記者沒有相關安全配備旋即在第一線採訪,而此更對新聞工作者的生命造成風險外,也侵害到記者的勞動權益。
 
三、法務部與媒體同業,應明確區分採訪現場界線。從過去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事件到受刑人持槍挾持事件,其問題仍然繼續重演,事件除了媒體應恪守自律原則外,同時,作為主管機關的法務部,更應站在保障人質安全與記者生命安全的態度上,明確執行媒體採訪界限,而非透過媒體作為中介進行傳話,甚至放任嫌犯自身需求放任媒體與第三方人士前往現場,或是轉播代讀宣言,不但渲染犯罪英雄化外,更有可能引發此類犯罪事件的學習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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