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建三觀點:說說「假新聞」

文/馮建三(本會董事、政大新聞系教授、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

早從2001年開始,中國的《新聞記者》月刊就開始注意、蒐集並評論年度「十大假新聞」,至今已有十六年。到了去(2016)年7月,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制止虛假新聞的通知》,顯示假新聞通過網路的流傳對中國社會造成的困擾,愈來愈大。

依照常見的看法,中國政府威權強大,誰還敢杜撰、編造或流傳「假新聞」?「嚴官府,出厚賊」是一個重要原因。在生產工具私有、甚至法律上由黨官持有的商業社會,無論怎麼管制,都有人試圖以假亂真,從中牟利。因此張濤甫教授發現,刊登這些假新聞的中國報紙,66.7%來自競爭激烈的商業報紙(在中國一般稱作是「都市報」),但只有3.3%出自並無牟利壓力的刊物(「機關報」)。

中國早就盡力想要糾正假新聞,但外界毫無所悉。一直要等到去年十一月川普(Trump, Donald)當選美國總統,而特別是今年2月,他說,「一切不利他的報導都是假新聞」之後,亞洲也有了川普的假新聞效應。

二月中下旬,南韓有關朴槿惠總統彈劾審判的攻防戰,繞著「假新聞」的指控團團轉。到了三月,馬來西亞政府開通「事實在此」(Sebenarnya)網站,有人認為,馬國政府的用意接近川普,表面上要「打擊假新聞」,但其實是要「糾正」對馬國政府不利的報導或評論。不久之後,又有報導說,印尼政府可能也會跟進。巴黎的「記者無疆界」組織更是擔心已有不少國家的政要要以川普為師,以「假新聞」為藉口,不當地限制新聞自由。

台灣也在這個節骨眼進場湊熱鬧。蔡英文總統說,她很「感慨」網路上有很多不真實的消息、假新聞。其後,總統府發言人表示,不當的、不正確的網路謠言與假新聞「造成社會恐慌與彼此仇恨對立」,政府將研究是否能有技術上與法律上的因應方式。接著是執政黨的民意代表登場,立法委員陳明文說,由於「中國資金發起成立假新聞網站群,不斷對台灣發動假新聞攻擊」,他認為應該立法予以規範。

總統府與行政院聽到自家人的立委說出這種話,嚇出一身冷汗,擔心遭致誤解為政府要以法律限制新聞自由,於是私下跟記者說,這是「不懂又愛亂講」。其後,行政院很快宣布,原來,台灣的作不是要立法,而是要通過特定技術的演算,以關鍵字作為篩選機制,協調網路平台業者自律,建立「真實查核機制」,防堵假新聞的負面衝擊。

但防堵太消極。何況,假新聞如同髒空氣,假新聞一旦出現,並且又被看到聽到,就如同髒空氣進入了肺部,還能怎麼防堵呢?因此,如同因應空氣污染的最有效作法,不是戴上口罩,不是減少吸入髒空氣,最好是要杜絕空污來源;次佳作法是挹注充分的清新空氣,稀釋污染,減少髒空氣被人吸入的機會。用在假新聞,若是如同先前所引的中國情況,就得通過降低商業競爭而減少假新聞。假新聞的出現,若是記者倫理或素質的問題、工作條件的不合理,或是特定人或團體的政治算計所造成,就得另作因應。但無論是起源於哪一種原因,減少假新聞或沖淡其影響力的重要手段,就是擴大公共服務媒體的規模:閱聽人愈是能夠更大規模地使用公信力較高的公共媒體,假新聞的呼吸空間自然就會減少。

英國國會的「文化、媒體與體育」委員會月前提案調查「假新聞」並徵求外界建言時,就特別說明要「深究公營媒體BBC可以作些什麼事情,扼抑假新聞的擴散」。聯合國等四個國際組織就「假新聞」發表聯合宣言,建議各方都有相應角色與責任要擔當,其中,它對公權力的六點意見之一是,「國家應該確保強大、獨立與資源充分的公共服務媒體之存在,公共服務媒體有其清楚的職掌,就在服務所有公共利益,就在設定與維持高標準的新聞事業。」顯然,這些都是相當切題與高明的思考方向。

(本文亦刊載於風傳媒:馮建三觀點:說說「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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