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有權利拒售的巨獸(陳炳宏)
2013年1月18日
據媒體報導,財經雜誌商業周刊本周遭統一超商「停售」,商周認為談論統一超人事異動的報導是「肇禍原兇」,而統一超回應說是後端物流問題,趕不及讓商周上架,但經緊急協調後,已將陸續配送該雜誌。從前述對話看來,商周雖已失掉銷售先機,此事還是會快速落幕,但如果指控屬實,那各界應該嚴肅以對。
就純商業邏輯來說,統一超商想賣或不賣什麼產品,這是他家的事,就像應該不會有人會去抗議統一超商買不到光泉牛奶,這是市場競爭邏輯。但是如果今天統一拒賣的是雜誌,而且是因為報導內容引發它不爽而拒賣,那就不能等同拒賣牛奶一樣看待,因為拒賣雜誌不等同拒賣牛奶,因為這涉及違反言論自由與壟斷意見自由市場的問題。
我想一定有人會認為,統一為何不能拒賣任何它不想賣的商品?面對這種論調,筆者只能說這種把媒體比做牛奶的論調,實在缺乏對言論自由與民主發展關連性的理解。以統一超商停售商周一事來說,商周既是媒體也享有言論自由,要看其報導的內容是否是可受公評且涉及公共利益之事務,如果統一超認為內容有詆毀或惡意中傷該公司之處,那大可循法律途徑,但還是不宜拒絕銷售,因為這有違反言論自由的疑慮,不能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