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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基金會董事延任有違法之嫌 應立即停止總經理遴選

公視基金會董事延任有違法之嫌
應立即停止總經理遴選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

公視總經理近日即將進行改選,對此台灣媒體教育觀察基金會於本月16日聲明指出,公視董事會作為一「看守」性質之董事會,應嚴守其「看守」的義務與份際,不宜對人事進行重大決策,因此,對此次改選我們表達遺憾外,我們更呼籲公視基金會不應辜負社會及員工期待,立即停止公視總經理遴選。

同時,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依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為任期制,現有董事實已屆滿。我們認為,目前董事會未經適當法律程序而繼續延任,缺乏正當性與法律授權。

二、針對停擺的第五屆董監事人選審查程序,行政院應積極協調,補提第二輪公視董監事遴選名單。我們認為,公視新任董監事提名人選無法通過審查,行政院應該積極負責協調,改/補提名能夠通過審查的董監事人選,不應消極應對。

三、立院各政黨應重新提名審查委員。在公視董監事審查過程中無論是名單提名與審查過程的問題,不單單只是新聞局在消極應對,立院各黨團亦要負相對責任,我們認為,公視董監事的提名與審查過程,不是藍綠之間的競逐大賽,立院各黨團應捐棄黨派立場,重新提名較無黨政色彩的審查委員。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由於社會大眾已對公視基金會信任感瀕臨破產,因此公視董事會所有審查、提名與改選過程,應秉持更加公開透明與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昭社會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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