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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與侵犯隱私

昨日聯合報及蘋果日報各自出現了一篇看似「醫療奇觀」的社會新聞,描述一名男子以化妝水瓶自慰,之後拔不出來就醫的過程。雖然只是一篇看似地方奇聞的報導,可能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早已司空見慣,但是在「同志大遊行」即將舉行,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即將進入立法院協商之際,面對這樣的報導,我們感到荒謬不已。

 在蘋果日報報導中,除了透露該名男子的工作地點及老家之外,還下了「那種感覺有多爽」的小標,更透過精神科醫師的訪問,明指該男子的同性性傾向。而在聯合報的內文中,我們看見記者除了描述該男子的姓氏、年齡、所在地及職業之外,更以輕浮的語氣調侃他的陰柔性別氣質。

這兩篇報導在我們眼中看來,完全充斥著主流性別價值觀的判準與歧視!似乎具有陰柔氣質者都是同志、也只有同志會從事這樣的性行為模式,然而記者與醫師都忘記,異性戀者也會從事這樣的性行為,在異性戀的多元性文化中,也充斥著這類的行為與性愛模式,這並非同志的專利!

 而蘋果日報報導中,該男子的醫療資料X光片也被公然呈現,在聯合報的新聞網站上,更有醫院如何從該男子的私處將水瓶取出的動態影像畫面。我們要質疑這樣的報導,究竟有沒有取得當事人的同意?

如果只是由醫院單方面提供媒體畫面及所有病患的個人資料,我們認為,這樣的報導已經大幅侵犯該名病患的個人隱私。而性傾向、性生活更是個人的重要隱私,這種對於當事人性傾向與性行為的明指或暗示,暨無關公共利益,又非公衛議題,其背後的心態與顯而易見的評價令人可議!

當法務部針對「個資法」修正草案第九條召開公聽會時,我們曾經針對開放媒體及立委蒐集「非由當事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不需經當事人同意,此一條文提出疑慮。就如同我們所看見的,目前社會上早已充斥著各種洩漏病患個人隱私的現象。

從這篇報導中,我們看見媒體對於不同於主流的性傾向、性別氣質、以及性生活方式,抱持著窺探獵奇的眼光,性別弱勢族群儼然被歧視性的消費!老實說,我們無法理解這樣的報導對於民眾「知的權益」究竟有何助益?但我們確知這樣的報導必定會對當事人造成某些困擾。如果我們都只能仰賴低度的媒體自律與新聞倫理,那未來大家對於個人資料的保護,也就只能繼續自求多福了!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彭治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管中祥(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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