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熱潮下的台灣媒體(第四期/本期焦點)

文/林靖堂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電子報編輯)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七月以來,由於媒體大肆報導與網路社群媒體的討論,召喚出共計超過25萬人的白杉軍公民運動,影響力不可謂不大。洪案之所以引發社會輿論廣大迴響有其社會因素,但不可諱言,傳統平面與電子媒體每日不間斷新聞報導、政論節目不斷批評討論,是八月初這場公民運動運動推波助瀾的重要原因。不過,七八兩月以來台灣媒體的洪案新聞熱,是否全無可議之處?本期電子報從談話性節目與媒體議題的多元呈現,重新檢視台灣傳媒在洪案上是否負擔媒體該具備的公共責任。

從收視率結果來看,媒體報載,七月以來,電子媒體報導或評論洪仲丘案所帶來的收視率,有呈現高於以往的趨勢。例如中天新聞台談話性節目「新聞龍捲風」,即從六月份0.6上下,一度攀高到1.22以上;其他諸如JET電視台「新聞挖挖哇」也從過去平均0.5的收視率百分點,7月中旬的收視率曾達到0.66個百分點;三立新聞台則於8月初製作《送仲丘悼人權真相追到底》特別報導,收視率更是高達1.57個百分點。

從以上收視率所展現的變化來看,台灣媒體對洪案的報導,的確促成了一般閱聽大眾對洪案的關心與討論。然而,就媒體經濟學的意涵來說,收視率的提升也意味著從廣告主身上獲得了更多廣告利潤。只是,收視率雖然漲了,但媒體的表現仍似乎有許多值得檢討與商榷之處。

本刊曾於前期電子報中,刊載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老師對洪案媒體表現的初步觀察。林福岳老師認為,媒體雖然發揮了一定的社會功能,成功動員動員出一波新興的公民社會運動,但在媒體應負起的客觀平衡、新聞事實查證上,都未能做到應負的媒體責任。不僅如此,媒體煽情、聳動、未審先判、新聞當事人隱私等問題仍所在多有。

為了更深入討論洪案的媒體表現,本期電子報邀請了中正大學傳播系唐士哲老師與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劉蕙苓老師分別就談話性節目與媒體議題多元呈現等方向,提出其觀察。

唐士哲認為,多數台灣的談話性節目以爆料為基礎,天天追蹤洪案與軍中內幕秘辛等,但製作單位多數對所謂的爆料內容難負守門之責,且部分節目「演很大」為收視率加碼演出的作法,難以形塑討論的公信力。他認為,台灣媒體談話性節目在洪案上缺乏多元觀點,狹窄的爆料格局,除逞一時之快,無助讓洪案真相有深切的反思。

劉蕙苓則認為,無論是舊媒體對洪案的追逐或人們利用社群網站等新媒體分享看法與親身經歷等,新舊媒體的交互影響加速了公共議題的討論,但不見得能帶來理性討論與公共辯論。她指出,重視感官刺激的電子媒體將重點集中在洪家人與軍方的對立,對制度面的討論卻為數極少。劉蕙苓反思,媒體工作者在洪案的採訪現場上,受到強大的民意壓力,反而無法伸展原本的新聞工作者角色,進行洪案的客觀報導。

總結來說,七、八月台灣媒體的洪案熱潮,正面來說的確帶來了訴求制度透明與軍隊文化改革的公民運動,讓洪案獲得一絲真相顯現的可能性;但負面來說,煽情、客觀多元觀點不足、查證不足、未審先判、窺伺新聞當事人隱私等問題仍在,且內容多是激起情緒卻極少理性制度檢討。或許,媒體仍當時常反躬自省,讓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能在媒體議題設定下,發揮原有的守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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